6月12日,利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燕带队前往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承办的广元中院指定交叉执行的“院长大比武”案件广元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申请执行追偿权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化名)的住房办理解除查封手续。自此,该案仅17日快速执行完毕。
2020年10月,李某注册为深圳某小贷公司运营的移动互联网贷款服务平台“APP”用户,通过该平台向某银行借款8.4万元用于装修,深圳某联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2年5月,因李某未按约归还该期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某银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深圳某联资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向该银行结清了本息。因李某未归还垫付款项,深圳某联资担保公司将对李某的追偿权经两次转让给广元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该公司将李某诉至旺苍法院。经法庭主持,双方于2023年9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定于2023年11月30日前付清广元某商务信息咨询公司代偿款2.5万元。但期限届满李某仍食言,该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4年2月23日,旺苍法院立案执行,查封了李某位于广元市利州区雪峰办事处某商业广场住房一套。5月27日,广元中院将该案指定利州法院交叉执行。当日,利州法院立案执行,党组书记、院长陈燕亲自承办该案。李某在法院执行通知书限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也未申报财产。5月29日,陈燕指派执行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传唤李某,李某称在外地务工不能回来。陈燕当即指示执行人员通过手机彩信对李某发出传票,责令其于6月3日到庭处理案件。李某到庭后,仍以无钱履行为由拖延执行。执行人员依法调查其使用他人微信账号的手机微信支付交易明细,发现其仅5月份微信支付交易流水就达10万元以上!鉴于李某刻意隐瞒真实收入,逃避执行,陈燕指示对其发出预拘留决定告知书,限李某在2024年6月7日前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则对其给予拘留15日制裁。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李某于6月8日凌晨将执行款25275元缴纳至法院案款专户。6月12日,利州法院依法对李某名下查封的住房办理解除查封措施。该案圆满执行完毕。